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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学院2025年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2  阅读次数: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建设,提升学院的综合发展水平,对标学校、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学院一流学科建设远景目标,提高学院在教学、科研、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高水平成果产出,学院研究决定以项目资助的方式,设立体育学院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说明

体育学院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包括教师培育项目、研究生创新项目、本科生创新项目和本科卓越人才提升专项计划四大类。

1.教师培育项目。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项目方向和内容自拟,以答辩评审的方式确定。申报重点项目每个二级学科立项不超过两项,要求在培育期间内取得高水平成果(详见后续结项考核要求)。成果形式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教学科研项目、教学科研成果奖、国家级一流课程、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采纳报告或建议等。

2.研究生创新项目。针对在读博士及硕士研究生,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项目方向和内容需与学位论文相关,申报需经过导师同意并签字,以答辩评审的方式确定。要求在培育期间内取得高水平成果(详见后续结项考核要求),成果形式除与标志性成果形式相同外,包括本人参加各类业务综合比赛的成果。

3.本科生创新项目。针对在读本科生,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项目方向和内容自拟,申报需经过学术共同体负责人同意并签字,以答辩评审的方式确定。要求在培育期间内取得高水平成果(详见后续结项考核要求),成果形式除与标志性成果形式相同外,包括本人参加各类业务综合比赛的成果。

4.本科卓越人才提升计划。面向一线教学改革,限定参与全国体育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大赛的指导教师申报,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课题方向和内容自拟,以答辩评审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省级一流课程,T5级及以上教学论文,省部级及以上所采纳的教育改革咨询报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大学体育教学改革方案、体育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等,成果要求详见后续结项考核要求。

(二) 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积极为学院、学科发展服务并具有一定的研究思路和较高水平的学术及实践能力;

2.教师培育项目申请者为体育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及党政管理人员;

3.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者为体育学院在读博士与硕士研究生,本年度已完成高水平成果者优先资助;

4.本科生创新项目申请者为体育学院在读本科生,由体育学院学术共同体负责统筹组织推荐;

5.本科卓越人才提升计划,限定参与2024年全国体育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大赛的学院指导教师申报;

6.前期已获批培育项目且结题验收优秀的申报人,原则上本次申报可优先资助;

7.前期已获批培育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申报人,本次申报不予资助。

8.申请者作为第一完成人只限报 1 项,可以参与其他项目限1项。

(三)申报课题计划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1.教师培育项目分为重点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6项,每项资助10万元,共60万,每项前期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3万元,共45万,每项前期资助1.5万;共计105万。

2.研究生创新项目25项:博士研究生5项,每项资助1万元,共5万;硕士研究生20项,每项资助0.5万,共10万;共计15万。

3.本科生创新项目20项:体育教育专业10项,运动训练专业10项,每项资助0.3万,共计6万。

4.本科卓越人才提升计划20项:每项资助0.5万元,共10万。

后期,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经专家匿名评审后会进行相应地调整,完成质量高或提前完成的项目可以继续进行后期资助。申请人应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和《体育学院关于一流学科建设经费项目实施办法》(详见院办)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计划完成年限

1.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

3.中期检查2026年10月;

4.结项时间2027年12月,如申报项目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早于此时间毕业,则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项。

二、结项考核

1. 教师培育项目(重点)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称号;

(2)获得T1级别成果1项;

(3)获得T2级别成果2项;

(4)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能够与以上成果相当的特殊成果。

2. 教师培育项目(一般)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称号;

(2)获得T3或T4级别成果1项;

(3)获得T5级别成果2项;

(4)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能够与以上成果相当的特殊成果。

3. 研究生创新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三等奖以上;

(2)获得T4级别成果1项或T5级别成果2项(博士研究生)以及T5级别成果或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成果1项(硕士研究生);

(3)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能够与以上成果相当的特殊成果。

4. 本科生创新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以上“挑战杯”三等奖以上;

(2)获得T5级别成果以及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成果1项,或全国一级学术会议专题报告1项;

(3)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能够与以上成果相当的特殊成果。

5.本科卓越人才提升计划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2)申请省级一流课程或课程思政建设课 1 门,并获批;

(3)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或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教材 1部;

(4)以此次申报的项目申请有纵向经费支持的省级教改项目 1 项,并立项。

(5)获省级及其以上教学类大赛三等奖以上;

(6)T5级及以上教学论文2篇;

(7)省部级及以上所采纳的教育改革咨询报告;

(8)制定大学体育教学改革方案、运动队建设方案、体育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等有关人才培养的方案,并组织专家匿名评审后认定可以采纳;

(9)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能够与以上成果相当的特殊成果。

注:以上成果级别依据是《陕西师范大学高质量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自然科学类)》(陕师校发〔2022〕63 号)和《陕西师范大学高质量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哲学社会学)》(陕师校发〔2022〕61 号)两个文件。如学校高质量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进行改变,则学院认定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教学成果除过参考以上两个文件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列举了其他要求。

三、时间安排

1. 申报人于2025年5月14日前,按要求填写《体育学院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5月14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署名版、匿名版各一份发至邮箱:tangz_z@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好字交至学院办公室唐臻老师处。

2. 2025年5月31日前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议初选。

3. 2025年6月15日前,学院将邀请3名相关专家对初选项目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按照打分高低进行排序,结合专家明确提出的是否资助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

4. 2025年6月30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审定并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并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四、项目管理

1. 体育学院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从项目批准之日起,项目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延期完成,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2.教师培育项目获批后首次拨款经费为总资助经费的50%,经中期检查后拨付总经费的 30%;经课题验收后再拨付总资助经费的 20%。其他类别项目获批后一次性下拨资助经费。

3.结项时,需填写“体育学院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结题考核表”,并附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社会服务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如果未提出延期申请且不能按时结项,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并从年终奖酬金中扣除已下拨经费,且停止下一次学科建设项目申报的机会。

4. 所有成果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级别的认定参照我校社科处、科技处及教务处对相关成果的认定办法。

5.项目实施细则从公布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学院教师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体育学院学生高水平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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