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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对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0  阅读次数:

关于对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确保本年度职称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师教〔20185 号,以下简称“细则”),确保每一位拟评人员顺利参加考核,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效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年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已参加2018年考核但没有晋升的教师须重新参加本年度考核,2019年上半年已报名参加考核且有课的教师无需参加本学期的考核)。

二、考核方式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各部分比例为50%30%20%

三、工作安排

1.910-917日 上报材料

各学院根据本年度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教师情况,认真核实截止目前仍未进行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师名单,组织其填写《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

2.918-1018日 集中考核

根据学院报送的名单和听评课表,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座谈等考核,同时请学院组织完成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考核工作。

3.1021-1025日 结果汇总

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格式见附件3),教务处汇总学校、学院考核结果,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提交至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四、有关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的院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结果负责。

2.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有课的教师均须参加学校统一考核,对于本年度无课或者因各种正当原因无法完全实现三方面评价的教师,根据“细则”规定,教务处将集中安排一次课堂授课,由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相关专家直接评定等级。请各学院根据教师的情况提前安排好该部分教师的授课时间和地点,并将信息提前及时告知教务处教务科安排专家听课事宜。各学院集中授课工作须在1014日前完成。无法按时参加考核导致无评价结果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对于符合免听条件的教师,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

4.本学期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安排比较紧凑,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个环节的考核工作,确保每位参评教师的考核工作及时如期完成,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5. 参加考核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手续,如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各学院教学秘书须提前将调停课信息告知校督导委员会及学院评价领导小组。

6.其它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于917日前将《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于1018日前将《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应包含2019年春季、秋季两学期报名参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geming@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34


http://jwc.snnu.edu.cn/info/2102/8318.htm             

 

                                     教务处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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