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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作者:zcf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2015大学生游泳比赛

一、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三、比赛时间:2015 6月19(星期五)

四、竞赛地点:另行通知长安校区游泳池或雁塔校区游泳池)

五、竞赛项目:(男、女比赛项目相同)

自由泳:50100

蝶泳:50

仰泳:50100

蛙泳:50100

集体项目:6×50自由泳混合接力(4男、2女);

趣味项目:海底捞月、水中背人比赛。

六、参赛单位:

教育学院 心理学院 国际汉学院 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 理工科基础教学部 民族教育学院 政治经济学院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旅游与环境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国际商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研究生院 远程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七、参赛办法:

1.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不含进修班、短训班、培训班等非全日制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比赛分甲、乙组:甲组为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非体育专业);乙组为体育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

3.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男、女各10;各单项每单位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4.各单位必须于612(星期五)中午1200以前将参赛的运动员名单送交体育学院办公室,或者发到信箱:dxty@snnu.edu.cn (会给你信箱自动回复,确认收到);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后不得更改。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最新《游泳竞赛规程》。

2.男、女各单项比赛均为一次性决赛。

九、录取名次和积分:

1.甲组个人单项录取前六名,按754321积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项目加倍积分;凡破省大学生纪录的另加7分(一人在同一项目只加分一次)

2.乙组录取第一名,成绩必须超过或与甲组第一名成绩相等。

十、奖励:

1.获的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者给予奖励(体院不计团体总分)。

2.获的男女各人前六名者给予奖励。

3.凡破省大学生纪录者,另有奖品。

十一、其他事项:

1.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617(星期三)下午 1630在体育学院电教室举行,请各院部体育部长、领队或教练员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2.比赛时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人学生证,以备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成绩、并取消该单位精神文明评比资格。

3. 海底捞月、水中背人比赛方法。海底捞月比赛方法:每队1名队员,赛前向游泳池池底各个方向投入若干标志物,发令后,参赛者可从池边任何地方下水,潜入池底搜寻,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捞到标志物多少排列名次,捞到标志物多者名次列前。水中背人比赛方法:每队2名队员,比赛距离为15×22名队员在起点准备,发令后,一名队员背着另一名队员向转折点行走(不得游泳前进),到达转折点击碎气球后返回终点(原起点),以用时多少排列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比赛成绩,(12名队员在比赛中分离,未在分离处背好重新开始,(2)被背的队员触底行走,(3)未击破气球。

4.本规程有不尽之处,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修改补充。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5月28

陕西师范大学2015大学生游泳比赛

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序号

性别

项目一

项目二

集体项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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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28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学生游泳比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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