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青年教师在工作中凝练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提高科研水平,特设立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基金培育项目。有关项目申请及管理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范围:申请人为体育学院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
2. 申请人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学院发展服务,并具有初步的研究思路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 按研究方向组建科研团队,须有体育学院教授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副教授为课题组指导教师;
5. 在研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者不予资助;
6. 申请者作为第一完成人只限报1项,可以参与其他课题限2项。
二、项目说明
1. 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资助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0.5万元,资助10项。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支配。项目类型包括教学类和科研类。教学类重点项目主要资助资源共享课程和优秀教材建设。科研类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高水平科研项目、专著及教材出版、F级及以上级别论文发表、创新研究团队创建等。
2. 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25日至30日。
3.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申报,名额不限,择优资助。
4. 申报课题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者可以进行后续资助,但每人至多申报两次。
5.申报项目的教师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各项培训以及相关专业的讲座。
三、成果要求
1.科研类重点项目结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SCI、SSCI或A、B、C、D、E级别论文1篇;
(2)发表F级别论文2篇;
(3)以此课题申报省部级项目1项,并立项,或以此课题申报国家级项目;
(4)出版专著1部。
2. 科研类一般项目结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F级或以上级别论文1篇;
(2)论文在国内学术会议口头报告或墙报交流1次;
(3)以此课题申报厅局级或校级项目1项,并立项。
3.教学类重点项目结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省级资源共享课程1门,并获批;
(2)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或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教材1部;
(3)以此课题申报厅局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项,并立项。
4.教学类一般项目结题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校级资源共享课程1门,并获批;
(2)出版教材1部;
(3)以此课题申报校级教改项目1项,并立项。
四、评审与批准
1.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等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2. 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议,结果报送党政联席会进行审批并公示。
五、项目管理
1.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从课题批准之日起,重点项目在两年内完成;一般项目在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可延期完成,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
2.课题获批后首次拨款经费为总资助经费的20%,经中期检查后拨付总经费的30%;经课题验收后再拨付总资助经费的50%。
3.结题时需填写“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结题报告”,并附成果资料、有关论著、经费使用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对于未提出延期申请不按时结题者,停止拨付剩余经费,并从年终奖酬金中扣除已下拨经费,且停止下一次项目申报。
4.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获得者在发表基金所资助的论文、专著及其他成果时,应注明“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资助(立项号)”的字样,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5. 所有成果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级别的认定参照我校社科处、科技处及教务处对相关成果的认定办法。
6.项目实施细则从2018年起执行,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关于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活页》.doc
附件4:《体育学院青年教师高水平研究成果培育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