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遴选赴山东大学等5所高校本科合作培养交换生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在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的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推荐人员为王泽迪、吴昊宇、米晴源三位同学。现将三名同学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3日。对以上对象公示有异议者,可联系学院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310156
附件: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612/20170612173232733273.zip 王泽迪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612/20170612173440824082.zip 吴昊宇
/kindeditor-4.1.10/attached/file/20170612/20170612173533113311.zip 米晴源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