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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寒假期间体育场地安全使用管理公告
作者:任涛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4  阅读次数:

校内师生: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在假期能够安全、有序、文明地使用公共体育场地,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最大限度保障我校师生的锻炼需求,现将2026假期间体育场地使用管理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一、假期开放的体育场地包括

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田径场、南操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场

雁塔校区:综合体育馆、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乒乓球场

二、假期场地开放时间

室内场馆:上午8:00-12:00 下午14:30-22:00

室外场地:时间不限(室外场地夜间22:00统一熄灯)

春节期间(216日至223上林体育馆及雁塔综合体育馆闭馆部分场地要利用假期进行维修,具体以张贴公告为准。

三、假期场地使用规定

1.所有人员进入体育场地需出示有效证件,严格遵守《体育场馆管理办法》进行运动锻炼。师生个人使用场地,无需预约,携带个人证件,去空置场地进行健身锻炼,错峰进场,文明礼让;除师生个人外的所有团体、组织使用场地均需预约登记,并在指定的场地内开展。

2.目前学校场地面向校内师生免费开放,不接受任何性质的商业租赁或使用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场地,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将学校体育场地用于对外服务或营利活动,未经学校、学院审批,不得以陕西师范大学以及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名义进行宣传。

3.为保障场地公共秩序,所有人员应服从场地管理员的监督和管理。场地管理员有权核验进入体育场地人员身份,校内师生、家属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工作证等证件,配合身份核验。有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入场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酒精类饮品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场地,携带大型器材或专业设备需提前向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公室报备,穿高跟鞋、钉鞋等可能损坏场地的鞋类禁止进入塑胶跑道及球类场地,老人、儿童、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须由家属全程陪同,避免在器械区独自活动。

5.场地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垃圾,严禁携带宠物进入体育场地,严禁攀爬围网、坐卧在器材顶部等危险行为,使用健身器材前检查螺丝是否松动、皮带是否断裂,发现故障立即向值班室报告,故意损坏设施者需照价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6.进入体育场地要增强运动安全意识,需时刻留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状况,规范使用设施设备,杜绝高风险动作,严禁开展任何可能危害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7.开展实践活动的主要负责人,需向场地管理员出示审批表,到指定场地开展活动。如发现实际使用与申请不一致的,取消后续场地使用资格。

四、假期实践活动场地使用申请流程

1.体育场地作为教学训练实践场所,允许体育专业师生利用假期开展公益性质的教学实践和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活动负责人需填写《公益体育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体育场地安全使用责任书》《非营利使用体育场地承诺书》,经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场地,并按照申请的时间和内容在指定场地开展活动,并对活动安全负责。

2.假期集体活动场地申请,请于 116日下午17点前,向体育学院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场地管理办公室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和个人。假期集体活动场地申请审批通过备案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准擅自使用的,将追究使用者责任。

办理地点:长安校区文津楼3105体育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10156

五、特别提醒

1.寒假期间气温较低,请注意运动前热身,避免因低温导致的运动伤害。

2.如遇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部分室外场地可能临时关闭,请提前关注通知。

3.春节期间校内人员较少,请同学们结伴锻炼,注意个人与财物安全。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祝全体师生寒假愉快、新春安康!



附件1:公益体育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
附件2:体育场地安全使用责任书
附件3:非营利使用体育场地承诺书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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