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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9  阅读次数:

关于对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修订)》(师教〔2018〕5号,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确保每一位拟评人员顺利参加考核,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效果,现将有关考核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年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已参加2018年考核但没有晋升的教师须重新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方式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各部分比例为50%、30%、20%。

三、工作安排

1.3月13日—3月22日上报材料

各单位认真汇总本年度拟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教师名单,填写《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

2.3月25—6月8日集中考核

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名单和听评课表,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委员对参评教师进行随机听课、组织学生座谈等考核,同时请各单位组织完成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考核工作。

3.6月10日—6月15日结果汇总

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格式见附件3),教务处汇总学校、各单位考核结果,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提交至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结果负责。

2.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本学期有课的参评教师都要参加本次考核,对于本学期无课或者因各种正当原因无法完全实现三方面评价的教师,考核工作可放在秋季学期进行,若秋季学期仍无法进行,其考核方式按“细则”规定执行,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进行。无故不参加评价或无法按时参加集中授课导致无评价结果者,不得参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对于符合免听条件的教师,需单独提供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本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

4.参加考核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办理调停课手续,如特殊情况确需办理调停课手续,各单位须提前将调停课信息告知负责本单位的校督导委员及学院评价领导小组。

5.其它特殊情况须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听评课统计表》(见附件2)、免听教师情况说明;于6月8日前将《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长安校区校务楼112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geming@snnu.edu.cn。联系电话:85310334。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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